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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GMAT培训]常见的GMAT逻辑陷阱介绍

来源:网络 2015-01-07 编辑:朗阁教育 雅思托福0元试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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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许很多GMAT考生都会有这样的感觉,明明文章中是这样写的,但是答不对题目。

 
或许很多GMAT考生都会有这样的感觉,明明文章中是这样写的,但是答不对题目。这是为什么呢。原因便在于考生踏入了阅读文章中的一些陷阱之中,这其中尤其及逻辑陷阱居多。下面就对考生介绍一些常见的逻辑陷阱,希望考生在GMAT培训中能够多加注意。
  一、同语反复和循环定义
  定义是明确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。定义由定义项、被定义项和定义联项构成。例如:商品是为交换而生产的劳动产品。 这是一个定义。其中“商品”是被定义项;“为交换而生产的劳动产品”是定义项;“是”是定义联项。 定义规则要求定义项中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包含被定义项。如果直接包含被定义项,犯的逻辑错误是“同语反复”;如果韵包含被定义项,犯的错误是“循环定义”例如: 形式主义者就是形式主义地以观察和处理问题的人。 这一定义就犯了“同语反复”的错误。再如:如果把“奇数”定义为“偶数加1”,那么,偶数是奇数加1得到的数。这一定义就犯了“循环定义”的错误。
  二、概念不当并列
  划分是明确概念外延的逻辑方法。划分由母项、子项和划分一个要素构成。例如:人分为老、中、青、少幼。 这是一划分,其中“人”是母项,“老”、“中”、“青、”、“少”、“幼”是子项,划分标准是年龄。 分划可以连续进行,即子项可以作为项继续划分。在连续划分中,每次划分得到的概念属于同一层次,不同次划分得到的概念属于不同层次。 一般地说,把不同层次的概念,或把具有交叉或属种关系的概念并列使用,称为“概念不当并列”。例如:出席座谈会的有*的社会科学家、数学家和核物学家。 其中,社会科学家、数学家和核物理学家是不同层次的概念,属概念不当并列。
  三、偷换概念和转移论题
  这是违反同一律所犯的逻辑错误。例如:顾客:请问,我的排骨面怎么还没来,我等了已有半小时了。 营业员:你为什么非要吃排骨面,你不能吃竦酱面吗? 营业员犯了“转移论题”的错误。
  四、自相矛盾
  这是违反不预告律所犯的逻辑错误,例如:“我赞成实践是检验直理的*标准,但我认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也应当是检查趔的标准。”这一断定犯“自相矛盾”的错误。
  五、两不可
  这是违反排中律所犯的逻辑错误。例如:“说*上有鬼,这不对,这是迷信;但要说*上没鬼,也未免武断,因为有些现象还真不好解释。”这段论对“*上有鬼”和“*上没鬼”这对互相预告的判断同时否定,犯了“两不可”的错误。
  六、以偏概全
  这是不正确构造简单单枚举归纳推理时出现的逻辑错误。*简单的例子就是犯了“以偏概全”或称“轻率概括”的逻辑错误。
  七、循环论证
  在一个论证中,如果论据的*需要依赖前提,那么,就犯了“循环论证”的错误。例如,在*“地球是圆的”这一论题时,以到的事实“我们站在高处看海中的帆船从远处驶来,总是先见船杆后见船身”作为论据;而当说明这一现象时,又以“地球辊圆的”作为理由,这就犯了“循环论证”的逻辑错误。
  八、倒置因果
  一个论证,如果将某一结果产生的原因作为结果而将结果作为原因来论证,即犯了“倒置因果”的逻辑错误。
  以上是几点GMAT阅读考试中常常迷惑考生犯错的情况,希望考生在自己GMAT培训备考中能多加注意,在正考时避免犯这些错误。如需了解更多GMAT课程培训的相关信息,欢迎拨打朗阁的免费咨询热线进行咨询,或者点击官方网站页面的“在线咨询”与朗阁教师直接对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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